隆政辦字〔2019〕58號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安州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
《隆化縣2019年中央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隆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1日
隆化縣2019年中央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確保中央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順利實施,按照河北省農業(yè)廳、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河北省2018一2020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冀農業(yè)財發(fā)〔2018〕34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屆六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以推進農業(y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農業(yè)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高效發(fā)展為基本要求,突出重點,全力保障糧食和主要農產品生產全程機械化的需求,為國家糧食安全和主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提供堅實的物質技術支撐;堅持綠色生態(tài)導向,大力推廣節(jié)能環(huán)保、精準高效農業(yè)機械化技術,促進農業(yè)綠色發(fā)展;推動科技創(chuàng)新,加快技術先進農機產品推廣,提升農機作業(yè)質量;推動普惠共享,推進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促進農機社會化服務,切實增強政策獲得感;創(chuàng)新組織管理,著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確保政策規(guī)范廉潔高效實施,不斷提升公眾滿意度和政策實現度。
二、實施范圍和資金規(guī)模
2019年下達我縣農機補貼資金為260萬元,上年結轉0.96萬元,合計260.96萬元,在全縣范圍內實施。
三、補貼范圍和補貼機具
今年共有14大類35個小類99個品目機具列入我省中央財政資金補貼范圍(詳見附件2),實行補貼范圍內機具敞開補貼。優(yōu)先保證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種、高效植保、節(jié)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稈還田離田、殘膜回收、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等支持農業(yè)綠色發(fā)展機具的補貼需要。
已經在扶貧脫貧或各類項目實施過程中享受過補貼的機具,不允許申請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
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1)獲得農業(yè)機械實驗鑒定證書(農業(yè)機械推廣鑒定證書);(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yè)、產品名稱和型號、出廠編號、生產日期、執(zhí)行標準等信息的永久性銘牌。
四、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個人和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yè)合作經濟組織、農業(yè)企業(yè)和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組織(租賃公司不在此列)。
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yè)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tǒng)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額見河北省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
五、補貼操作流程
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操作方式。
(一)自主選機購機。購機者可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也可通過企業(yè)直銷、網絡營銷等方式購機,并索取正式發(fā)票,發(fā)票上需注明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補貼對象姓名及身份證(或組織機構證)等信息。購機者對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承擔相應責任義務。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規(guī)處置。
(二)農機補貼申請。購機者購機后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發(fā)票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政府領取《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3)、《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詳見附件4)及《申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詳見附件5),經村委會(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攜帶所購機具(不便攜帶的現場安裝機械除外)及本人(法人)身份證、戶口本(組織機構證)、“一卡(折)通或信用社存折(卡)、購機發(fā)票、拖拉機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縣農業(yè)農村局辦理補貼手續(xù),填寫并交回補貼政策告知書、申請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
(三)補貼機具核驗。農業(yè)農村局對購機者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嚴格按照《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工作流程(試行)》,對機具進行核驗。做到“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確認”。遵循“誰核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購置實行牌證照管理的機具,要先向縣農機安全監(jiān)理站辦理牌證照手續(xù)后再辦理補貼。對于需要現場安裝的不可移動機具(機組),申請人可提前向農業(yè)農村局農機管理部門申請,經農機管理部門核準后上門核驗。
(四)補貼資金申請。購機者自主向縣農業(yè)農村局提出補貼資金申請事項,按規(guī)定提交申請資料,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購機者和補貼機具產銷企業(yè)負責,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yè)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yè)代替購機者辦理補貼手續(xù)
(五)補貼資金兌付。農業(yè)農村局按時對購機者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核,對于資料通過審核、機具核驗無誤且經公示無異議的購機者,農業(yè)農村局按時向財政部門提交農機購置補貼發(fā)放表,發(fā)放表要明確標明購機者的戶名、身份證號、“一卡(折)通”銀行賬戶或縣農村信用聯社賬號、補貼金額、聯系電話等基礎信息,信息一定要真實、準確、完整。財政局依據農業(yè)農村局提供的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發(fā)放表,負責將農機購置補貼將資金統(tǒng)一撥付到縣農村信用聯社,由信用社進行發(fā)放。對于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機具,可在生產應用一段時期后兌付補貼資金。
六、工作進度安排
1.2019年7月1日至7月12日制定方案,報市農業(yè)農村局審核。
2.2019年7月15日至7月22日,宣傳發(fā)動階段。
3.2019年7月23日至9月30日,農機補貼機具核實階段。
4.2019年10月2日至10月15日,數據匯總,上報階段。
5.2018年10月16日至12月15 日,財政部門審核及資金撥付。
如遇特殊原因,需調整進度安排,必須申請補貼領導小組同意。
七、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成立由縣政府主管縣長任組長,有關部門主管人員為成員的農機補貼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加強對補貼工作的領導。農業(yè)農村、財政部門要密切溝通配合,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農業(yè)農村局要按照補貼一覽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參數,對照具體補貼機具的規(guī)格型號,逐臺核實,錄入購機信息,上傳發(fā)票,受理補貼資金申請核算、公示,做好補貼機具牌證管理。財政局要加強資金管理,對農業(yè)農村局是否按規(guī)范性程序操作進行監(jiān)督,對農業(yè)農村局提出的結算和相關資料審核后,及時撥付資金。農業(yè)農村局要通過各種方式,宣傳補貼政策。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社區(qū))要采取各種方式及時把補貼工作通知給農戶,做到家喻戶曉;在機具核實階段要確定專人負責,認真填寫《農機購置補貼申請表》,對持有惠農補貼“一卡通”的購機戶必須要填寫“一卡通”賬戶;同時對購機者的購機行為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后簽署意見。保證本轄區(qū)內購機者所購補貼機具的真實性和手續(xù)完整性。其他部門各司其職,確保補貼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規(guī)范操作,高效服務。要充分發(fā)揮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的作用,切實加快補貼資金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受益公示等工作。實施敞開補貼后,一律實行“先購后補”,補貼對象在當年確定的補貼機具和銷售商范圍內,自主選擇機具生產企業(yè)、產品和經銷商。補貼對象購機后帶機(不便攜帶的除外)和相關資料到農業(yè)農村局指定地點辦理資金申請、機具核驗、資金結算等補貼手續(xù)。農業(yè)農村局要在補貼資金兌付前完成補貼機具的核實,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jiān)管。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jiān)督。農業(yè)農村局要在隆化縣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網站專欄上及時全面公開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重點公開實施方案、補貼額一覽表、操作程序、補貼機具信息表、投訴咨詢方式、補貼受益對象、違規(guī)查處結果等。實時公布補貼資金申請登記進度和享受補貼購機者信息,并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及時通過《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專欄》發(fā)布年度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息表和年度實施情況公告。確保已公布的補貼政策咨詢電話、投訴電話有人值班、有效暢通。
(四)加強監(jiān)管,嚴懲違規(guī)。農業(yè)農村、財政部門要按要求全面履行監(jiān)管職責,強化監(jiān)管,嚴懲違規(guī),并主動向社會公布。要高度重視舉報投訴工作,建立健全相關機制,通過電話、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訴,對投訴舉報的問題和線索,要做到有報必查。
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責對投訴集中、“三包”服務不到位、采取不正當競爭、銘牌不規(guī)范、虛假宣傳、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騙補套補等線索具體的投訴進行重點調查核實。全面貫徹落實農業(yè)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guī)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農辦財〔2017〕26號)精神,加大違規(guī)行為查處力度,嚴查失信違規(guī)主體。
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要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保護農民合法權益。農機生產和經銷企業(yè)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的資格被暫停、取消,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農機生產或經銷企業(yè)自行承擔。
附件:1.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工作領導小組
2.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3.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
4.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
5.隆化縣2019年申請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
附件1
隆化縣2019年中央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苗立國 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瑞輝 農業(yè)農村局局長
成員:劉然 政府辦副主任
冷向海 財政局副局長
于立平 公安局副局長
白鳳印 市場監(jiān)管局副局長
榮 利 農業(yè)農村局副局長
焦向國 財政局農業(yè)股股長
董存 農業(yè)農村局農機監(jiān)理站站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yè)農村局,主任由榮利同志兼任。負責全縣農機補貼工作具體實施。
附件2
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14大類35個小類99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1.1.1鏵式犁
1.1.2旋耕機
1.1.3深松機
1.1.4開溝機
1.1.5微耕機
1.2整地機械
1.2.1圓盤耙
1.2.2起壟機
1.2.3滅茬機
1.2.4鋪膜機
1.2.5聯合整地機
1.2.6驅動耙
2.種植施肥機械
2.1播種機械
2.1.1條播機
2.1.2穴播機
2.1.3小粒種子播種機
2.1.4根莖作物播種機
2.1.5免耕播種機
2.1.6水稻直播機
2.1.7旋耕播種機
2.2育苗機械設備
2.2.1種子播前處理設備
2.2.2秧盤播種成套設備(含床土處理)
2.3栽植機械
2.3.1水稻插秧機
2.3.2秧苗移栽機(含甜菜移栽機、水稻缽苗移栽機、水稻拋秧機和油菜栽植機)
2.4施肥機械
2.4.1施肥機(含水稻側深施肥裝置)
2.4.2撒肥機
2.4.3追肥機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3.1.1中耕機
3.1.2培土機
3.1.3埋藤機
3.1.4田園管理機
3.1.5中耕追肥機
3.2植保機械
3.2.1噴桿噴霧機
3.2.2風送噴霧機
4.收獲機械
4.1谷物收獲機械
4.1.1割曬機
4.1.2自走輪式谷物聯合收割機
4.1.3自走履帶式谷物聯合收割機(全喂入)
4.1.4半喂入聯合收割機
4.2玉米收獲機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獲機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聯合收獲機
4.2.3穗莖兼收玉米收獲機
4.3棉麻作物收獲機械
4.3.1棉花收獲機
4.4果實收獲機械
4.4.1辣椒收獲機
4.5根莖作物收獲機械
4.5.1薯類收獲機
4.5.2甜菜收獲機
4.5.3花生收獲機
4.6飼料作物收獲機械
4.6.1割草機
4.6.2摟草機
4.6.3打(壓)捆機
4.6.4圓草捆包膜機
4.6.5青飼料收獲機
4.7莖稈收集處理機械
4.7.1秸稈粉碎還田機
4.7.2高稈作物割曬機
5.收獲后處理機械
5.1脫粒機械
5.1.1花生摘果機
5.2清選機械
5.2.1糧食清選機
5.2.2籽棉清理機
5.3干燥機械
5.3.1谷物烘干機
5.3.2果蔬烘干機
5.4種子加工機械
5.4.1種子清選機
6. 農產品初加工機械
6.1碾米機械
6.1.1組合米機
6.2磨粉(漿)機械
6.2.1磨粉機
6.3果蔬加工機械
6.3.1水果分級機
6.3.2水果清洗機
6.3.3水果打蠟機
6.3.4蔬菜清洗機
6.4剝殼(去皮)機械
6.4.1玉米剝皮機
6.4.2花生脫殼機
7.排灌機械
7.1水泵
7.1.1潛水電泵
7.2噴灌機械設備
7.2.1噴灌機
7.2.2微灌設備
7.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壓設備、過濾設備、
水質軟化設備、灌溉施肥一體化設備以及營養(yǎng)液消毒設備等)
8.畜牧機械
8.1飼料(草)加工機械設備
8.1.1鍘草機
8.1.2青貯切碎機
8.1.3揉絲機
8.1.4壓塊機
8.1.5飼料(草)粉碎機
8.1.6飼料混合機
8.1.7顆粒飼料壓制機
8.1.8飼料制備(攪拌)機
8.2飼養(yǎng)機械
8.2.1孵化機
8.2.2喂料機
8.2.3送料機
8.2.4清糞機
8.2.5糞污固液分離機
8.3畜產品采集加工機械設備
8.3.1擠奶機
8.3.2貯奶(冷藏)罐
9.水產機械
9.1水產養(yǎng)殖機械
9.1.1增氧機
9.1.2網箱養(yǎng)殖設備
10.農業(yè)廢棄物利用處理設備
10.1廢棄物處理設備
10.1.1殘膜回收機
10.1.2沼液沼渣抽排設備
10.1.3秸稈壓塊(粒、棒)機
10.1.4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
11.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11.1平地機械
11.1.1平地機(含激光平地機)
12.設施農業(yè)設備
12.1溫室大棚設備
12.1.1電動卷簾機
12.1.2加溫系統(tǒng)(含燃油熱風爐、熱水加溫系統(tǒng))
12.1.3水簾降溫設備
13.動力機械
13.1拖拉機
13.1.1輪式拖拉機(不含皮帶傳動輪式拖拉機)
13.1.2手扶拖拉機
13.1.3履帶式拖拉機
14.其他機械
14.1養(yǎng)蜂設備
14.1.1養(yǎng)蜂平臺
14.2其他機械
14.2.1農業(yè)用北斗終端(含漁船用)
附件3
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
姓名(組織名稱) | 電 話 | |||
地 址 | ||||
身份證號(機構代碼) | ||||
是否“一卡(折)通”持有者 | 是£一卡通賬戶 | |||
否□農村信用聯社賬號 | ||||
購買機具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 備注 | |
申請人簽字: | ||||
村委會(社區(qū))核實意見 | 是否購機:
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鄉(xiāng)鎮(zhèn)(街道)核實意見 | 是否購機:
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兩份,鄉(xiāng)鎮(zhèn)(街道)留存一份,報縣農業(yè)農村局一份。
注:本頁背面附填表說明。
填表說明
1、村委會(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要對購機戶的購機行為真實性負責,如本人確已購機,請簽署“已購機”,并署名,加蓋公章,并留存?zhèn)浒浮?/span>
2、補貼對象是個人的,需本人攜帶所購機具、購機發(fā)票、身份證、戶口本、與本人姓名一致的縣農村信用聯社卡折(如果有惠農補貼一卡通,必須用一卡通賬戶)、拖拉機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及《申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等手續(xù)到縣農業(yè)農村局辦理補貼手續(xù);
3、補貼對象是組織的,需法人攜帶所購機具、購機發(fā)票、身份證、機構代碼證、縣農村信用聯社開戶銀行賬號、拖拉機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及《申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等手續(xù)到縣農業(yè)農村局辦理補貼手續(xù)。
4、縣農業(yè)農村局農機管理部門集中核驗結束即2019年9月6日后,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停止發(fā)放申請表。
附件4
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
敬愛的農民朋友:
您現在閱讀的是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有關內容,請您申請購買補貼機具前仔細閱讀,確認同意后方可申請購機補貼。
一、補貼機具種類及標準
今年我省仍然實行定額補貼方式,即同一種類、同一檔次農業(yè)機械在省域內實行統(tǒng)一的補貼標準,(具體補貼額見河北省2018—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可登錄河北農機化信息網進行查詢,亦可到農業(yè)農村局進行咨詢。
電話:農業(yè)農村局7063341,財政局:7063730。
二、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yè)生產的個人和農業(yè)生產經營組織。
已經在扶貧脫貧或各類項目實施過程中享受過補貼的機具,不允許申請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
三、補貼經銷商及購機方式
補貼產品經銷商由農機生產企業(yè)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購機者在當年確定的補貼機具經銷商范圍內,自主選擇機具生產企業(yè)和產品,自主選擇經銷商,農機生產企業(yè)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商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獲得農機購置補貼必須由補貼對象向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提出申請,由縣農業(yè)農村局、財政局組織審核確定,并在農業(yè)農村局指定地點辦理補貼手續(xù)。嚴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補貼機具產銷企業(yè)進入農機購置補貼輔助管理系統(tǒng)辦理補貼申請的具體操作權限,嚴禁補貼機具產銷企業(yè)代替購機者到農牧部門辦理補貼手續(xù)。
購機者可在省域內自主選機購機,也可通過企業(yè)直銷、網絡營銷等方式購機,并索取正式發(fā)票,發(fā)票上需注明機具名稱、型號、實際銷售價格、補貼對象姓名及身份證(或組織機構證)等信息。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購機者要對自主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負責,購機者在購買機具時要求經銷商或生產廠家及時將購機信息上傳至河北省農機購置補貼管理系統(tǒng),否則延誤或不能享受補貼后果自負。
四、主要操作流程
我縣對補貼范圍內全部品目實行敞開補貼,并實行先購后補,辦理農機補貼“一站式”服務。即補貼對象攜帶相關手續(xù)、所購買的機具到農業(yè)農村局一次性辦理申請、審核、機具核實、照相、申請資金結算等手續(xù)。主要操作流程包括:
1、補貼申請。購機者購機后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發(fā)票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領取《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及《申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經村委會(社區(qū))、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機具核實。攜帶所購機具(不便攜帶的現場安裝機械除外)、本人(法人)身份證、戶口本(組織機構證)、“一卡(折)通”(非“一卡通”持有者提供農村信用聯社存折/卡或開戶行賬號)、購機發(fā)票、拖拉機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隆化縣2019年農業(yè)機械購置補貼申請表》到縣農業(yè)農村局指定地點辦理補貼手續(xù),填寫并交回《隆化縣2019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告知書》、《申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
辦理時間為2019年7月23日至9月6日,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具體辦理時間見《隆化縣2019年農機補貼機具核實時間表》,過期不予辦理。
3、結算審核及資金撥付。農業(yè)農村局受理補貼對象的申請材料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報送財政局,財政局審核無誤后,將補貼資金通過“一卡(折)通”、信用社存折(卡)或信合銀行賬號撥付給補貼對象。
五、注意事項
1、補貼對象要對提交的農機購置補貼相關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出現套取補貼資金等惡劣情況,將移交當地公安等司法部門按照法律規(guī)定嚴肅處理。
2、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要求自主購機、自擔風險,即廣大申購者通過多方比較,自主選擇購買信譽好、質量可靠的產品;如發(fā)生質量糾紛,買賣雙方協商解決,或依據2010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等四部局聯合印發(fā)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維修、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guī)維權。
3、補貼對象購置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前辦理牌證。
4、必須本人持身份證辦理補貼所有手續(xù),提供的“一卡(折)通”、縣農村信用聯社賬號等的姓名必須與身份證相符。否則造成補貼資金不能到位等后果自負。
5、補貼對象要積極配合各級農業(yè)、農機、財政等部門的核查。
六、本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由購機者留存,一份由農業(yè)農村局存入補貼檔案。
購機者(手印):
2019年月日
附件5
申請國家農機購置補貼保證書
根據國家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人鄭重承諾:
1、申請購置的補貼機具絕對為本人所有并應用于農業(yè)生產,申請材料真實;
2、及時辦理牌、證等相關手續(xù),接受農機部門管理;
3、自愿接受和配合相關部門對本人購置的補貼機具檢查核實,保持通訊暢通;
4、保證購機行為和購買機具的真實性,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自主選機、購機、自擔風險,如發(fā)生質量糾紛,與機具經銷商協商解決,或依據2010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等四部局聯合印發(fā)的《農業(yè)機械產品維修、更換、退貨責任規(guī)定》,按照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依法依規(guī)維權。
6、保證申請補貼的機具沒有在扶貧脫貧或各類項目實施過程中享受過補貼。
本保證書一式兩份,購機者留存一份,縣農業(yè)農村部門存檔一份。
保證人(手印):
2019年月日